3.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招生工作

不得再更改志愿和录取结果,四是严禁超计划招生或无计划招生。

,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都不得超计划招生或无计划招生。

严禁人籍分离,严格落实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入学十项禁令纪律要求,二是严禁更改录取结果,考生一经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各批次录取,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的考生,严格执行四个严禁招生规定:一是严禁招收借(寄)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只能参加中职学校投档录取,。

三是严禁录取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考生。

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借读生寄读生旁听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学生, 3.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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