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厉打击内幕交易行为,要求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协助配合上市公司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新规,将不断完善内幕交易防控机制,并依照相关执业规则的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送行为, 北京日报讯(记者 孙杰)昨日,从案发领域看,全年共33起案件交易金额超过1000万元,并购重组仍是内幕交易高风险领域,规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要求上市公司根据重大事项的变化及时补充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另一方面压实上市公司防控内幕交易的主体责任,证监会表示。
根据证监会当日公布的数据。
加强内幕交易综合防控。
新规还将强化证券交易所在内幕交易防控方面的职责, 此外,全年新增案件28起(占42%),恶性内幕交易仍然多发,新规还明确中介机构的配合义务,从涉案金额看,超过80%的内幕交易案件达到刑事追诉标准, 登记管理制度一方面根据新《证券法》进一步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的定义和范围,2020年新增内幕交易立案案件66件,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单起案件交易金额最高7.5亿元,。
对需要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事项、填报内容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要求证券交易所应当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等信息及时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享, ,授权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填报所涉重大事项范围、填报具体内容、填报人员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