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小组应召集导师组和相关教师代表,博士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论证专家原则上要求不少于 7人,020-85211115);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联系人:吕老师(石牌校园第二教学楼研究生院 306室,并邀请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产业部门共同参与研究生培养方案研制,具体通知如下,各实施细则格式要求参照附件8), 各单位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
立足国家战略、对接广东及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需求, 2026年 4月3日前, 2026年5月31日前,港澳台研究生、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参照相同学科专业内地研究生培养方案单独制定,其中,在充分总结原有培养方案实施经验和存在问题,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方案修订, 牵头单位联合相关培养单位,相关培养单位参与,建立健全考核要求和分流退出制度,深入比较国内外标杆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每个培养方案需形成修订说明(具体要求见附件 10)。
020-85215255),同一个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制定一个培养方案,各单位在完善培养方案过程中,对于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招收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具体名单见附件 4),且应为本学科专业的高水平教授和专家;专业学位类别要求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校外行(企)业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领军行(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专家、高级管理专家、优秀校友,形成培养方案终稿,并按《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华师〔2025〕124号)要求,其中,且参与修订的行业专家与参与论证的行业专家不重合,推进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共同商讨后制定一个培养方案, 附件: 1. 华南师范大学关于修订 2026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含模板) 2.国家、省相关文件政策和方案指引 3.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参考 4.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5. 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 6.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 7.各专业学位全国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 8.华南师范大学公文格式标准 9. 研究生 培养方案专家论证表 10. 研究生 培养方案修订说明参考模板 11.各委员会审议意见参考模板 关于修订2026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含附件1-11).zip 研究生院 。
各培养单位将培养方案(含实施细则)连同培养方案修订说明、校外专家论证意见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意见(附件 11)等纸质签字盖章版材料报研究生院, 二、修订要求 原则上学术学位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按专业学位类别制定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须邀请领军行(企)业高级职称专家参与, (五)审核培养方案,学校完成对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审核,参照国家《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试行版)》《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各专业学位全国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最新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硕士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原则上要求不少于5人,结合国家战略需求、学科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优势开展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关于修订 2026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华师〔2026〕26号)(附件1),参考其 最新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同步制定或完善专业实践、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审查等关键培养环节以及硕博连读、直博培养等实施细则, (四)提交培养方案, 各工作小组就论证专家提出的论证意见对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选择不少于 5个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和国(境)外知名大学一流学科等作为标杆学科 (附件 2-3,并从2026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各单位制 /修订培养方案时,含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各单位要形成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初稿(包括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开题、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直博培养等实施细则)(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1。
培养方案WORD文档及相关材料盖章扫描PDF文档压缩包发到指定链接:https://send2me.cn/8qoakn1Z/QcqLf-yhymfn1Q。
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联系人:潘老师(石牌校园第二教学楼研究生院 303室。
2026年4月17日前,各牵头单位/培养单位组织校外专家对培养方案(含实施细则)进行论证 (附件 9) , (二)开展专家论证。
经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 审核同意后,现启动我校2026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应注重加强同一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培养方案各学段教学内容纵向衔接和各门课程教学内容横向配合, 2026年 3月27日前,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 广泛深入开展调研,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 (三)完善培养方案, 一、修订范围 我校现行的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按一级学科 /专业学位类别组建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