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 业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 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等企业管理层主要成员; 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执行项目经理(经企业授权 代行项目经理职责的人员)及企业明确的其他项目现场 主要管理责任人,带班检查应覆盖施工全过程关 键环节,。
通过现场巡查、问题督办、风险研判等方式。
是否建立并动态更新安全风险 分级管控清单,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关注高风险作业、危大工程实施、应急管 理措施落实等核心内容,重点检查项目是否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 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等法规标准,包括深基坑、高 支模、起重机械安拆、爬架提升、拆 ,强化过程管控。
第二条总体要求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带班 检查职责,严禁形式化、走过场,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职责 (一)统筹督导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在项目层面的落 地执行。
确保施工现场 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 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企业及其所属工程项目, (二)核查重大风险源管控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