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技术转让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

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单位有权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第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技术合同, 第四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年月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科学技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保障技术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技术市场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十条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技术合同的免除其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 第二章 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九条技术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采用书面形式, 研究开发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四十八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照合同约定为服务方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 二 按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第二十二条订立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技术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单位应当根据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

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国家规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致使技术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一 另一方违反合同 二 发生不可抗力 三 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 第十四条为订立技术合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当遵守本法有关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可以收取合理的费用。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项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 第三十二条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原则是 一 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方,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第五条技术合同的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阐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二 按期接受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第二十一条下列技术合同无效 一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 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 三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 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作出决定的机关确定合理的使用费, 第二十九条委托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损失, 第十六条技术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第三十六条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者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专利法的有关规定,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顾问方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委托方承担,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委托方利用顾问方或者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方, 二 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各方共有, 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 二 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非专利技术成果对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使用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参照上款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第三十八条技术转让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使用单位对该项技术成果负有保密责任, 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第五十四条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二十六条在技术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其权利和义务的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第三方,在专利权有效期限终止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以后专利权人不得就该项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二十五条技术合同的变更、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三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七条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法施行以后订立的技术合同不适用经济合同法,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无效的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章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四十四条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 第十五条技术合同的条款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当包括 一 项目名称 二 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 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 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七 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 价款或者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九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十 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 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三 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十五条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五十二条技术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和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本系统或者管辖范围内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具有重大意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有权决定在指定的单位中推广使用,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并不得许可合同约定以外的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二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非专利技术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

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二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协作事项 三 按照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由第三者作保证人的合同自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八条技术合同的管理机关由国务院规定。

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未按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当事人都违反技术合同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合同其变更或者解除应当征得原批准机关的同意, 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二 提出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 二 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 三 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法人之间法人和公民之间、公民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 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的申请权, 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上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合作开发各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二 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三 与其他各方协作配合。

第三十七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许可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 二 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合同没有约定的任何一方无权分享另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

第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技术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九条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技术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其他补救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 第四十一条受让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 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必须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交还技术资料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二 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三 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三条在履行技术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生败或者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的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权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第十二条技术合同中的价款或者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图纸、表格、数据和照片等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十条转让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 未按照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二 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三 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研究开发方取得专利权的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 第三条订立技术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和推广,但是当事人一方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合同除外,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研究开发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二 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三 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方掌握研究开发成果,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出具委托书,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 第三十五条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第十条技术合同自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自批准时起成立,但是不得以合同条款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职务技术成果, 第四十九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违反合同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 第二十三条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技术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第五十条在履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过程中顾问方或者服务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顾问方或者服务方, 就职务技术成果或者非职务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和被授予专利权的依照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当事人一方发明前款所列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当事人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技术 二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 三 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四章 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十四条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七条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的勘探、设计、施工、安装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决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一条合作开发各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代理人应当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当事人可以约定技术合同的担保,合同没有约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同分担, 第六章 技术合同争议的仲裁和诉讼 第五十一条发生技术合同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第四十二条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专利、使用非专利技术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转让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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