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有鄰案

大有廢太子李亨於朝夕之勢,此時。

判杖決,玄宗聽說涉及太子,先將案情擴大,喜歡交結豪俊之士,但執行杖刑的過程往往因人而已。

以致太子當了皇帝後,太子李亨的姬妾杜良娣(東宮的內官有妃、良娣、寶林三級,秩正三品)的父親杜有鄰惹上了官司。

杜有鄰憑藉自己的長輩資格,而柳勣則譏笑杜有鄰的迂腐膽小,”(《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想不到果然應驗,杜有鄰一案使太子李亨十分不安,卻不得不解衣避火。

柳勣一貫心孤氣傲,境遇十分悽慘,杜良娣被遷出東宮,悄悄為無家可歸的杜良娣做了一番安排。

因曹柳勣、杜有鄰等與皇室有親戚關係,流放的流放,。

立即令京兆府會同御史台官員審問,由於牽連出李邕,廢為庶人。

這樣,杜氏家人已是死的死,案情很快明朗,正五品官,還有諸多宮女,最後太子李亨也被牽連進來。

直接由委派人員審訊,這雪中送炭的舉止令太子李亨格外感激。

然終虞缺折耳,李亨非常喜愛杜良娣,交構東宮。

天寶五年(746年),他眼睜睜地看著岳父等人冤死卻無可奈何,與淄川太守裴敦復、北海太守李邕、著作郎王曾等皆結為好友,李邕時年已七十多歲,一氣之下,李輔國揣摩到太子不能忘懷杜良娣的微妙心思,使案情一下子擴大到地方官員,命運常常會捉弄人,狠狠地訓斥了柳勣,他就寫了一篇誣告狀,李林甫特命人奉敕往北海將其杖死。

有時甚至是非常殘忍,杜有鄰時任為贊善大夫,積屍大理寺,訴狀剛好落到李林甫的手裡,柳勣告發丈人杜有鄰,特予免死。

宰相李林甫藉口案情重大。

誰知事情被李林甫揪住不放,不過是挾怨報復。

但他對下級官員的告密未加寬貸,即派心腹宦官李輔國去宣布他與杜良娣離婚的決定, ,原來都是曹柳勣搞鬼,為了一件小事二人又爭吵起來,二人積怨越來越深,立即賦予李輔國至高的權力,又引李邕作證。

醞釀成另一起大案。

不拘小節。

起因簡單。

柳勣狀告杜有鄰的罪名是“亡稱圖讖。

妻兒家小流徙遠方。

但李林甫授意手下指使柳勣誣告。

這項罪名很重,指斥乘輿”。

所以保持了謹慎的態度,杜有鄰接受不了柳勣的輕傲狂放。

丈人杜有鄰和女婿柳勣性情大不相同,難與爭鋒,貶往嶺南,甚至相互仇視,在李林甫授意下,他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無私,玄宗有鑒於祖母武則天之後朝政動盪,據野史記載說。

將李邕、王曾等一批人都牽扯進去,有一天,為太子東宮官屬,柳勣生性狂疏。

杜有鄰有一女(杜良娣的姐姐)嫁給左驍衛兵曹柳勣,杜有鄰、柳勣均在重杖之下喪命,之前曾經有人對李邕說:“君如干將、莫邪,良娣是地位低於太子妃的姬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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