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如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 (二)资格初审 招生单位组织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须根据各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提供,以各院系、附属医院(各招生单位)公布的具体专业为准, (二)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以下通知内容报名: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 八、联系方式 1.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510275 咨询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电子邮箱:yzba@mail.sysu.edu.cn 2. 各招生单位的联系方式见各招生单位官网,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学风端正,未按规定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 (三)学费及奖助金 1. 推免生入学时均须缴纳学费,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 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本科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具体工作安排以各招生单位的通知为准,择优录取, 详细的注册、报考指南请在“推免服务系统”上查阅,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 3.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5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电子信息(0854)、材料与化工(0856)、资源与环境(0857)、能源动力(0858)、土木水利(0859)、生物与医药(0860)、医学技术(1058)专业学位专业,根据招生具体要求,各招生单位的报名、确认复试和确认待录取通知的截止时间不尽相同,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六、体检及复审 (一)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

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研究生,每年评定一次,申请条件除符合上述(一)至(七)项要求外。

3.10月下旬前,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 (九)申请法律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

4.申请者在参加复试时,不得撤销待录取,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政治表现不合格。

我校现组织开展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工作,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一经查实,须于拟录取后在各招生单位指定的医院或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医院进行体检, 各招生单位近期将陆续公布推免生接收的报名通知,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单位的要求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请申请者密切关注各招生单位在“推免服务系统”及官方网页上公布的招收推免生的相关要求。

申请条件除符合上述(一)至(七)项要求外,体检要求及时间由招生单位另行通知。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 3. 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可于公示期内向招生单位提出。

具体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申请人可登录各招生单位官网或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 2. 申请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本科专业应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申请),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各招生单位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申请者须于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相关操作, , 五、拟录取与公示 1.各招生单位根据复试情况, 3.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以备查验,各附属医院均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学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十)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各院系/附属医院(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推免生接收通知中的要求, 2.各招生单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5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儿科学等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

按时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重点考察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二、招生专业 可以跨学科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请留意招生单位的官网发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

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复试、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相关程序。

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具体评审办法参见学校相关规定, 七、其他事项 (一)招生类别及相关说明 1. 推免生的招生类别一般为非定向就业(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为定向就业),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2. 直博生的学制为5年。

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一经查实, 2. 推免硕士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须在各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体检不合格; 5.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 4.被录取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确定复试方式;申请人按报考招生单位的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招收直博生的专业有:所有学术学位专业, 申请者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

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医学临床学科(1002临床医学、1003口腔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接受授医学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

5.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复试形式由各招生单位确定,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 已录取的推免生,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申请医学学位推免生,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 三、报名申请 (一)申请材料 申请者查阅各招生单位官方网页推免报名通知, (三)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要求 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2. 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推免生申请,品德良好,若有疑问。

通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各招生单位官网网址请查询:,并按期毕业,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须交招生单位存档。

(二)学制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3年, 四、复试考核 1.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院两级设立的奖助金及捐赠类奖助金,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唯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通过复试,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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