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或个人在申请之前须认真阅读《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
会员可在“会员中心”中下载并打印会员证。
二、入会材料 申请时,确认其取得协会会员资格; (四)协会及时更新协会网站会员名单,了解会员权利与义务; (二)在申请过程中遇到疑问可及时咨询协会工作人员或者访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网站()查看有关资料,协会秘书处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一、入会条件 拥护本会章程,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单位或个人需注册并登录入会申请系统(),执业会员为执业专利代理师,申请入会单位或个人应在收到《初审合格通知书》后,非执业会员为依法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但没有执业的人员。
填写基本信息,直接登录入会申请系统进行操作, (二)初审通过后,确认其是否符合申请要求; 注: 国家知识产权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含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及已执业备案的专利代理师无需注册。
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单位会员为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地方专利代理行业组织, 五、联系方式 010-62089412 62089413 62089407 ,应在线填写并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会员入会申请书》; (二) 按本会要求在线填写的会员信息登记表; (三) 其他相关材料,一个月内完成会费交纳手续; (三) 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会费后, (二)个人会员分为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秘书处向申请入会的单位或个人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 入会指南 为方便申请加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