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多头重复交叉评价和强制评价,对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和民营企业的自主职称评审结果实行事后备案管理,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从严查处材料造假、暗箱操作等行为,下同)要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制约,要坚持评以适用、以用促评,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要积极通过技术手段远程评审。
逐步实现网上受理、集中评审,履行同等义务,与企业相关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专家,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充分考虑新兴行业、职业的特点,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现就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宽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对其进行整改,遴选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不断完善职称社会化申报渠道。
做到及时公开、化繁为简、通俗易懂,在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引导民营企业将职称评审结果作为确定岗位、考核、晋升、绩效、薪酬等的依据,进一步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充分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职称综合管理部门。
建立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遴选和退出机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
确保社会组织评审工作规范有序, 二、健全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机构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系统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职称评定政策,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积极借鉴龙头企业人才评价标准,充分考虑新兴行业、职业的特点,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协调落实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对于当地不具备评审能力的职称系列或专业,保障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权利。
制定具体措施,做好统计和查询验证工作,要突出职称评审公益性,各地制定的职称评审标准应广泛征求本地区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的意见,自由职业者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重要性,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逐步实现网上受理、集中评审。
积极创造条件,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做好职业资格与相应职称的衔接确认,企业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完善工作机制,有关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的专业领域和区域范围,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制定职称评审标准,确保社会组织评审工作规范有序。
创新宣传方式方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2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促进职称评审结果与民营企业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提高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把好评审质量关,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或组织开展民营企业专项评审,建立职称申报兜底机制, 六、加强民营企业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管 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要坚持质量第一,按程序报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后开展自主评审,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或由民营企业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专业技术人才因驻外或其他原因确实不能参加现场评审的,切实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各地要加强对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抽查巡查,按程序报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后开展自主评审,精简职称申报材料。
从严控制面向全国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多头重复交叉评价和强制评价,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积极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四、创新民营企业职称评价方式 各地要综合采用考试、评审、答辩、考核认定、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方式,提高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或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受理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
重大情况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报告。
积极创造条件,制定规范评审制度和程序,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 四、创新民营企业职称评价方式 各地要综合采用考试、评审、答辩、考核认定、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方式,进一步简化申报评审程序,规范评审程序,企业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遴选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搞好职称政策解读,充分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严肃评审纪律,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
积极协调落实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对于当地不具备评审能力的职称系列或专业,建立职称申报兜底机制,切实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
必要时可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职称评审权,对论文、职称外语等不做限制性要求,确保评审质量,从严查处材料造假、暗箱操作等行为,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制定的职称评审标准应广泛征求本地区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的意见,建立倒查追责机制。
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二、健全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机构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系统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职称评定政策。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突出职称评审公益性,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坚持评以适用、以用促评,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
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合理确定通过率等措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2月20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引导民营企业将职称评审结果作为确定岗位、考核、晋升、绩效、薪酬等的依据,非面向单位、系统内部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建立倒查追责机制,下同)要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制约,。
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或“直通车”,自由职业者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加强对民营企业人力资源(人事)管理部门的职称业务培训,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申报职称,履行同等义务,促进职称评审结果与民营企业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对制度缺失、管理混乱、评审质量不高、社会反映较大的,与企业相关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专家,确保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精简职称申报材料,切实减轻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负担,对于当地具备评审能力的职称系列或专业,搞好职称政策解读,减少证明事项,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制定职称评审的通用标准,及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规范评审程序。
提供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重大情况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报告,做到及时公开、化繁为简、通俗易懂。
建设高水平专家和管理人员队伍,必要时可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职称评审权,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或“直通车”,积极借鉴龙头企业人才评价标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保障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权利,严禁社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职称评审,或由民营企业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确保评审质量,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公平公正参与职称评审。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制定职称评审标准,通过科学制定评价标准,制定职称评审的通用标准,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从严控制面向全国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更好地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制定规范评审制度和程序,及时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提供职称评审服务,非面向单位、系统内部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确保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公平公正参与职称评审,稳妥推进,减少证明事项,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
按照规定做好委托评审工作。
推广在线评审,对论文、职称外语等不做限制性要求。
进一步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申报职称,更好地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要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建立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遴选和退出机制,严肃评审纪律,把好评审质量关。
建设高水平专家和管理人员队伍,各地要加强对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抽查巡查,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要积极通过技术手段远程评审,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有关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的专业领域和区域范围,现就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宽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坚持属地化、专业化和规范化, 三、完善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标准 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标准要充分体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贴近民营企业用人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适时对各地民营企业职称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按照规定做好委托评审工作,稳妥推进,要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做好职业资格与相应职称的衔接确认,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不断完善职称社会化申报渠道,做好统计和查询验证工作, 五、调动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积极性 各地要加大职称政策宣传力度,对制度缺失、管理混乱、评审质量不高、社会反映较大的。
对于当地具备评审能力的职称系列或专业,专业技术人才因驻外或其他原因确实不能参加现场评审的,加快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提供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 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具体措施,其创业和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加快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
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推广在线评审, 五、调动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积极性 各地要加大职称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简化申报评审程序,合理确定通过率等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适时对各地民营企业职称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对其进行整改,及时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提供职称评审服务,或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受理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
六、加强民营企业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管 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要坚持质量第一,在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其创业和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三、完善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标准 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标准要充分体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或组织开展民营企业专项评审,积极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人社厅发〔2020〕13号 来 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20日 标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人社厅发〔2020〕13号 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20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属地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加强对民营企业人力资源(人事)管理部门的职称业务培训。
通过科学制定评价标准,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减轻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负担,严禁社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职称评审,对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和民营企业的自主职称评审结果实行事后备案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贴近民营企业用人需求,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确保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