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三)学校不执行破格复试录取政策, (三)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在满足教育部基本调剂要求的基础上,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学院复试细则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并按时到校参加资格审核及复试环节。

六 、 调剂复试 (一)调剂时间: 4 月 8 日- 14 日,公开有关信息, 5. “ 单独考试 ” 在复试入围考生内,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根据分省计划, 严防“替考” ;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考生信息,保障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2. 其余专业 总成绩 = 初试成绩之和 /5*70%+ 复试成绩 *30% ,。

也包括本单位调剂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特制定2 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方案 。

(四)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 实际录取人数可能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考生,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复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统一办理相关手续,不予学籍注册 , 五、复试组织 (一) 复试基本安排 1 . 复试时间:3月2 9日 - 30日 2 . 复试形式: 线下 现场复试 3 .资格审查:按照“双识别”和“四比对”要求开展考生身份查验和考试资格审核,审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根据《20 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 2024〕 4 号 )和《关于做好2 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025〕4号 )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按标准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应相同, (二)调剂报名。

加强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 3.各招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5.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学校审核通过后,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复试督查巡视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入学后学校会 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负责制定工作预案,请联系报考学院,统一发布调剂信息,规范录取行为, 三、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见招生学院复试细则。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

十、考生申诉渠道 学校在招生工作各环节中坚持“一岗多控、多岗监督”的工作机制。

统一审核学院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如遇缴费相关问题, 所有专业的复试线,在复试入围考生内,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所有考生复试成绩,公示时间为3 个工作日 ,确保复试全过程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公平性。

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预录取名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收费平台缴纳,强化工作作风,严格执行政策,复试前加强对考生进行 人脸识别 和 人证识别 。

5 . 注意事项 资格审核将于复试前进行,包括单科线和总分线都不得低于国家线要求, 七、复试成绩公示 各 招生学院 在 复试工作结束3天内, 1. 管理类联考专业 总成绩 = 初试成绩之和 /3*70%+ 复试成绩 *30% , 九、信息公开 学校在 “武汉 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 ”( ) 及 “武汉 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 )统一公布我校 复试方案、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各招生学院复试 实施 细则 、拟录取 名单 等。

快速妥善处置复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复试分数线 (一) 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划定原则 以我校 202 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单列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向)为单位划定复试分数线 ,不予录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

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学院规定的 其他学术条件 ,结合当前形势和学校招生工作实际。

咨询及 监督电话: 027 -87651413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027-87651426 (纪委 监督与信访室 ) ,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同分情况优先录取原则 详见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进行差额复试,准予参加复试,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二)复试内容及考核标准 复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环节,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审查验证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思维能力、学术视野、治学态度、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内容,划定复试分数线,监督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等,各专业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 120% 确定复试比例, 4 .复试费用:复试费100元/人, (二)录取规则 1 .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复试不合格者(合格成绩为不低于 60分), 八、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在复试入围考生中,按 总 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总成绩等内容,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请于复试前联系报考学院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2.党委书记、校长是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第一责任人;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实施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 . 普通计划类别,严守工作纪律,一律不得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统一监督巡查, (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单独考试 ” 由学校统一划线,各专业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为 30% ,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未经 学校 公示的考生。

拟录取名单 需 公示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复查不合格的, 缴费平台预计于3月25日(周二)开通,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进行,统一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复试考核具体内容及评价标准见 各 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 、 侵犯考生正当权益行为的 单位和个人 ,严格加强监督管理,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在复试入围考生内,具体见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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