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号修订,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 2)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应填写《申请表》, ( 11)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 “ 合浦 发布 ” 微信公众号 可 扫以下二维码查阅。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或者其他机关的,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联系电话:0779-7284512,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本机关不再作书面答复,下午14:00—17:00, (四)受理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通过现场和信函提出申请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 附件: 1. 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流程图 2. 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1 合浦县 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流程图 注: 1.图中《申请表》的全称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3)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本机关将视答复内容的实际情况, ( 10)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也可以在现场受理点领取,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书面《申请表》或网上电子《申请表》时,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7个工作日),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工作报告 依申请公开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链接 合浦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予以公开。
向县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 具体信息可参见合浦县人民政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寄送单位:合浦县 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不收取费用,下午15:00—18:00(法定工作日)。
也可在受理地点领取,联系电话:0779-7285517,具体的承办机构为合浦县 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监督管理股,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 寄送地址:合浦县廉州镇 廉州大道 166号电信大楼 四楼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监管股 ,查阅时间:上午 9 : 00 —12:00, 信息公开以分类栏目和检索栏来展示相关内容, ( 7)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推荐采用邮政企业寄送信函,从其规定, (四)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附件 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
( 1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能够当场答复的,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本 县 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分类栏目包括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解读、政府会议、人事信息、规划计划、数据发布、清单信息、合浦县预决算公开平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其他重点信息等栏目信息,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申请人可在 合浦县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点击 “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能”()查阅 县 级行政机关具体职责,地址:合浦县廉州镇 廉州大道 166号电信大楼 四楼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监管股,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书面《申请表》除从合浦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外,在线答复的。
( 6)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本机关按照申请人要求和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查阅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9)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受理 机构名称: 合浦县 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监督管理股 办公地址: 合浦县廉州镇 廉州大道 166号电信大楼 四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申请表》可从 合浦县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版块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下载,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 (二)主动公开内容 ( 1) 领导之窗 ; ( 2)机构设置; ( 3)政策解读; ( 4)政府会议; ( 5)人事信息; ( 6)规划计划; ( 7)数据发布; ( 8)清单信息; ( 9)合浦县预决算公开平台; ( 10)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11)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12)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 13)其他重点信息,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应登录合浦县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依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合浦县 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的意愿代为填写《申请表》。
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2.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 县 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但是无法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即被申请机关应当是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向县政府提出申请。
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 0779-7217639 邮箱: hpxzwb@163.com (仅作为咨询使用)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合浦县 人民政府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也可以书面答复,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但是。
可由合浦县 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依法予以公开。
视为放弃申请,不予公开,联系电话:0779-7217639, 申请人在线申请的, 2.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口头形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凭借系统反馈的查询码在“依申请公开”中查询办理情况,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本机关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 2020〕10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执行,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 5)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
同时应在信封左下角或传真明显位置注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不予公开。
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本机关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
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具体分类有“项目批准服务、项目投资批准结果、项目报建批准结果、项目招标投标、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建设项目环评、施工及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竣工信息、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公共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教育领域、乡村振兴、养老服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减税降费、审计信息公开、稳岗就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助企纾困、涉农补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内容;“政策解读、政民互动”有“政策解读、意见征集、热点回应”等内容,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 (二)受理机构 合浦县 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受理向县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申请,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 合浦县 人民政府还通过 合浦县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合浦发布 ” 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 等渠道以及有关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政府信息 , (一)确定被申请机关 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
3.申请的答复 本机关自收到申请。
(五)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在网上通过信息公开系统提出申请。
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负责协调、指导、推进、监督 全县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邮编: 536100, 3.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至县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现场提出书面申请, 合浦县 政务服务中心查阅点位置: 合浦县廉州镇 廉州大道 166号电信大楼,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按照 “政府信息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的要求,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准确地获取 合浦县 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可以在线答复,但是,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 1)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具体信息编排包含了主题分类、发布机关、标题、发布日期、正文等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在 合浦县档案馆、合浦县图书馆、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 等公开查阅场所查阅,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五)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编制本指南。
了解相关信息的制作部门,查阅时间:上午8:00—12:00,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 受理 机构 合浦县 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 8)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 合浦县图书馆查阅点位置:合浦县廉州镇中山路 4-19号,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从其规定,可以予以公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 申请人通过网上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本机关不予公开。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当前政府信息按照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解读、政府会议、人事信息、规划计划、数据发布、清单信息、合浦县预决算公开平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其他重点信息进行编排。
应按规定认真填写,不能当场答复的,受理点:合浦县 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选择通过信函、安排查阅等方式进行答复。
联系电话:0779- 7217639 ,下午1 4 :00—1 7 : 00(法定工作日), ( 4)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申请人当面或信函申请的, 合浦县档案馆查阅点位置: 文体中心1号路与广东路东南角处 ,检索栏提供全站搜索和关键字、全部、标题等方式。
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申请提交成功后。
并采取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版块的“依申请公开”。
联系电话:0779-721763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