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2、3),。
遴选产生了11个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100个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000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各单位要及时在平台上发布工作进展、经验成效,各培育创建单位建设周期为2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教育部组织开展验收,培育创建单位所在属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高校党委,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验收通过的创建单位建设成果将面向全国高校推广应用,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6号)安排和遴选工作方案。
各培育创建单位要按照教思政厅函〔2021〕16号文件所附的《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要求,要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建设实效,加强示范引领,为每个培育创建单位搭建网上工作平台(平台登录账号另行通知),教育部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上(以下简称全国高校思政网),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联系人及电话:梁媛010-66096673 尹龙飞010-66096689 2.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 联系人及电话:宋琴婷 027-67868922 15927600091 3.全国高校思政网 联系人及电话:王涛立010-58556257 西绕加措010-58581696 附件:1.第三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名单 2.第三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名单 3.第三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 ,自通知发布日起至2024年3月,引领带动高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公布验收评定结果,委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对培育创建单位开展跟踪评价,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 二、加强动态管理。
经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推荐、资格审查、专家推荐、教育部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中审议、结果公示,各培育创建单位应于2023年3月前提交中期建设进展情况报告, 一、认真培育建设,提供条件保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建设期满提交工作总结报告、成果汇编和工作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