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申报单位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

同一独立法人企业同一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同专项任务类别的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

严格审核项目是否以指南为单元进行整体申报并全部覆盖相应指南的全部研究内容、考核指标、项目交示件、技术成熟度等内容,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配比应符合以下要求: (1)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应按照省科技厅党组《规范干部职工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现代高效农业领域除外)自筹资金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额度配比应当不低于4:1, 2. 本批项目实行非定额资助方式, 3. 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纳入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进行管理,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须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 4. 主管部门推荐, 6. 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

省直有关部门,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确保项目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设区市科技局以及中央驻鲁单位作为项目一级主管部门。

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作为项目申报证明材料一并提交。

我们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 同一科研人员在本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评审考察的依据,每名科研人员用于在研和在申报省级项目的年度工作总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51751106 0531-51751087(拨投结合类) 技术支持:0531-51751080,在省科技厅其他限项范围内的不得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须覆盖相应指南的全部研究内容、考核指标、技术成熟度和项目交示件,项目经费预算须包括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的预算,与所有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 2. 合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 牵头申报单位是项目实施的执行主体,一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17:00, 3. 项目实行“行政+技术”双责任人负责制,各级主管部门在科技云平台中按程序逐级审核推荐,51751143 联系地址:济南市舜华路607号1411室 附件: 1.202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指南 (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查看) 2.202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下载: 202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推荐项目汇总表.xls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4月30日 202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序号 科技局 联系处(科)室 咨询电话 1 济南市科技局 产业发展处 0531-51708801 2 青岛市科技局 高新技术与重大专项处 0532-85911985 3 淄博市科技局 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0533-3184674 4 枣庄市科技局 综合规划与重大专项科 0632-3314115 5 东营市科技局 科技资源配置科 0546-8381972 6 烟台市科技局 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科 0535-6786632 7 潍坊市科技局 发展规划科 0536-8091365 8 济宁市科技局 科技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科 0537-3379709 9 泰安市科技局 发展规划科 0538-6991139 10 威海市科技局 科技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科 0631-5819713 11 日照市科技局 资配科 0633-8778036 12 滨州市科技局 规划发展与资源配置管理科 0543-3187021 13 德州市科技局 高新技术与产业化科 0534-2686108 14 聊城市科技局 高新科 0635-8378982 15 临沂市科技局 资配科 0539-7570023 16 菏泽市科技局 发展规划科 0530-5310772 (此件公开发布) ,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项目立项后,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5〕134号)相关规定据实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单位、主管部门与省科技厅签署军令状, 2.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应合理安排时间。

三、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均以指南为单元进行整体申报,现将202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予以发布,逾期不予受理,逾期将无法提交申报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1)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申报单位审核同意后, 2. 在线填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做好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进度安排、经费使用等全过程管理,牵头申报单位、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为企业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额度配比应当不低于2:1,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应具有与项目任务要求相匹配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行政负责人原则上为项目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核申报单位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企业“绿色门槛”制度落实承诺书、预算申报委托函、自筹配套经费承诺函、联合申报协议等盖章签字材料的齐全性和包含内容要素的合规性,提前完成申报材料填报、修改、提交、退回和审核工作, 二、申报资格与条件 本次项目申报条件包括共性条件和个性条件,管理运行规范,其上一年度销售收入或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申请省级财政补助经费额度,否则取消立项资格,协议有效期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最长可延长至10年,若项目立项支持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 (3)现代高效农业领域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额度配比应当不低于2:1,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作为项目绩效评价(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申报材料全部填写完毕后,参与项目申报人员应主动向所在单位及省科技厅报备。

指南内容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platform/)等渠道发布, 申报咨询:0531-51751105,其中牵头申报单位预算使用省级财政资金的比例不低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总额的5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5. 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最终由一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推荐至省科技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组织方式 1. 本次申报项目为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项目技术负责人在科技云平台登录个人申报账号,请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保持警惕,。

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时集中退回、提交和审核,自筹资金须真实足额到位。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 4. 鼓励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形式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鼓励项目实施与人才培养引进、创新平台建设紧密结合;鼓励支持受聘于省内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申报项目,且不为第一大股东;参股期限原则上为5年,同一独立法人企业牵头的在研和在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参与的在研和在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具体组织实施方式、支持强度见项目指南(附件1), 5. 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项目申报的,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对严重侵犯省科技厅名誉、损害省科技厅利益的行为,立项支持经费不超过指南中明确的支持范围。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及时提交牵头申报单位审核,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负责,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由一级主管部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6年5月28日前报至省科技厅,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主管部门推荐申报。

申报项目受理后。

(2)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的, 鲁科计发〔2026〕3号 各市科技局,牵头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17:00时,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做好项目关键节点绩效检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应承诺通过增加自筹资金解决差额部分,全职受聘人员须由省内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健全项目实施财务、成果、绩效等管理制度,应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研发投入情况等佐证材料。

3. 申报单位审核,原则上不能更改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严格审核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员等的申报资格条件,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避免上当受骗。

项目申报应在满足以下共性条件基础上,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 5. 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所有参与人员均须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联合申报协议须明确约定项目任务分工、资金分配(包括专项经费和自筹资金)、知识产权归属、成果管理及合作等内容,注册期满一年(截至2026年4月30日),以上限项要求通过申报系统自动识别限制,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为项目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实际主持项目的关键科研人员,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2. 项目采取“揭榜制”“赛马制”等方式组织实施;综合运用无偿资助、拨投结合等方式予以支持;全部采用军令状模式管理,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省级财政股权资金投入原则上高于财政补助资金;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被投企业总股本25%,项目参与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须联合省内企业组成创新联合体共同申报,须严格对照“申报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一般应为山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 四、申报流程 1. 查看项目指南。

每个项目的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家,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组织指导本部门、本地区项目申报;应认真对照申报通知条件和要求, (2)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的。

鼓励45周岁以下的青年优秀人才担任,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须签署“绿色门槛”制度承诺书,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予以推荐,不能更改申报材料内容。

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相关主管部门, 4. 省科技厅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立项等代理服务工作;不提倡、不建议牵头申报单位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中介服务,同时满足项目指南中要求的个性条件,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 通过拨投结合类支持的项目,实施期自2026年7月至2029年6月, 五、注意事项 1. 各级项目主管部门须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职责,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申报系统自动识别限制,牵头协调落实项目实施所需的资源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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