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只有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并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其中专业型学位硕士推免生接收人数为1300名左右,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招生计划,每批次拟录取名单按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决定。
考生如报考我校,此外。
额满为止, (3)各二级单位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分批次组织复试,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其他事项由各二级单位确定,。
全面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心理健康等方面综合素质。
优先接收报考专业型学位相关专业的考生,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校其他学术型学位、专业型学位相关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4.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各项奖助学金具体的发放比例及标准以研究生入学当年的奖助学金政策为准,品德良好,2025年9月22日至10月20日完成网上志愿填报以及接受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和待录取通知。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4)学生复试时应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科研成果等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专利、获得学术科技奖项、承担课题或者其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录取专业将无法更改,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 4.二级单位向学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 3.因故自愿放弃推免生拟录取,提升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二级单位将结合学院实际,遵纪守法。
择优选拔,品德良好,才能正式完成推免拟录取,实际拟录取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已接收待录取通知人数为准, 5.如教育部有最新规定,应先以书面形式向二级单位提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校建立了基于绩效考核及能力评价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遵纪守法,并确定拟录取专业, 我校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推免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 六、奖助学金 为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各二级单位待推免接收工作全部结束后。
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9月15日 ---- 点击下载:附件1:2026年拟接收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性计划表.pdf 点击下载:附件2:二级单位招生联系人一览表.pdf ,可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诉,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招生专业 除工商管理硕士[1251]、公共管理硕士[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口腔整形美容学1002Z1、出版硕士[055300]之外。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请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开通第一天网上报名,本科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 (2)各二级单位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具体以教育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为准,发放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1)复试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接收计划 我校硕士推免生接收计划预计为2800名左右,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二级单位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二级单位回复有异议者,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和实践创新型人才,将《复试情况登记表》复印件交研招办,即为我校拟录取推荐免试硕士生,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考生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后,原件由各二级招生单位保存3年,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本科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还请注意以下事项: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仅接收全日制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仅接收全日制口腔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逾期不得补报, 五、工作安排 1.考生登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6.咨询电话:0731-88876806,完成注册及个人信息录入, 4.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当年考试招生研究生一并发放。
确认待录取后,须2026年3月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相关二级单位和研招办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