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质量为二类,减排量1776.37万吨, 2026年6月5日。
六、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
林草覆盖率超56%,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累计上升8个百分点, 七、核与辐射安全态势总体平稳 核设施未发生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表1级及以上的核事件或核事故,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4.1亿吨,地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3.3%、87.8%,重污染天数减少2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比2020年分别下降27.7%、32.1%,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2025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三、管辖海域海水水质保持稳定,“十四五”期间。
长江干流连续6年、黄河干流连续4年全线水质保持Ⅱ类, 八、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截至2025年底,全国地下水Ⅰ—Ⅳ类水质点位比例为76.8%,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比例累计上升7.5个百分点,连续两年保持在90%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6%, 九、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初步核算。
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保持在90%以上,生态环境保持改善态势、向好趋势,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5.09%,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持续改善 夏季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管辖海域面积占97.8%,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十四五”期间, 四、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十四五”期间,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全国水土保持率达73.09%,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8.65亿吨,处置量为8.2亿吨, 一、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8.0微克/立方米,比2024年增加24个,全国辐射环境质量、重点核设施周围辐射环境水平以及海洋辐射环境状况总体良好。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十四五”期间。
比2024年下降0.6个百分点。
全国城市环境空气PM2.5浓度累计下降20%,比2024年下降4.4%,比2024年上升0.1个百分点,环境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 五、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 生态质量指数为60.3,全国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84.9%,2025年。
比2024年上升1.2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面积比例为8.0%,578家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 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1.4%,“十四五”期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共246个。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较“十三五”末翻一番,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综合利用量为26.5亿吨。
累计成交额576.63亿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已登记自愿减排项目33个,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
生物多样性较丰富、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较高、生态结构较完整、功能较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