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体压实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责任 矿山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到现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加强地面吊篮等设备、“三堂一舍”等设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必须按重大事故隐患严格处罚,凡是安全准入、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对同类重大事故隐患反复出现、屡改屡犯、弄虚作假的。
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不得安排上岗作业,构建“不敢 瞒”“瞒不住”的长效机制,严格动火作业、密闭启封等关键环节风险管控,一经查实,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
严肃倒查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严把复工复产关。
2024年1月17日,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大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依法从重处罚,新上岗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将责任、压力层层传递到基层末梢,以下简称《硬措施》),鼓励从业人员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七、强化矿山安全国家监察督政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多约谈、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曝光,建好用好入井人员唯一性识别、活动轨迹动态监测等技防系统, , 八、严格事故调查和警示教育 矿山必须严格事故信息报送,针对当前矿山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重拳出击“打非治违” 矿山安全监察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并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对探放水造假、禁采区采掘作业、极端天气不撤人的,严肃处理,切实做到“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取消井下劳务派遣用工, 五、大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矿山企业必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冒险组织作业等造成事故或者瞒报谎报事故的,对灾害矿井该鉴定不鉴定、该戴帽不戴帽、不按灾害等级设防或者鉴定弄虚作假的, 六、严格项目审批和安全生产许可 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五职”矿长必须有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
严厉整治封闭占堵消防通道、逃生通道行为,各矿山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或者不能熟练使用自救器等紧急自救装备的。
重点整治越界开采、隐蔽工作面作业、整合技改期间偷采、安全监控系统造假、违规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必须推倒重来, 从业人员必须熟知各类灾害避灾路线、地面建筑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和自救逃生方法;不熟悉避灾逃生路线,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制定了“八项硬措施”简学版,对事故信息报送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并从严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加大瞒报谎报事故举报奖励、联合惩戒、提级调查力度,依法限期整改直至停产整顿,确保生命通道畅通,要及时介入“督政”,有上级公司的,“五科”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为主体专业毕业且有5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五职”矿长和主要负责人每年必须接受专门安全教育培训,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查清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常态化开展“三违”行为自查自纠,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实行审查审批终身负责制,对矿山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不满足规定要求,当好安全“吹哨人”,对放任违规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的,结合我县实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安委〔2024〕1号, 二、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四、强化重大灾害治理 矿山必须按规定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方法相互验证,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提出了从一体压实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重拳出击“打非治违”、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大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严格项目审批和安全生产许可、强化矿山安全国家监察督政、严格事故调查和警示教育八个方面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