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根据《山西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 。
3.随迁子女在山西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余均交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随迁子女在山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须提供原件, 5.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截止2014年8月31日)以上(含) 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山西省流动人口居住证》或《暂住证》(持证不足三年的还需附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我省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明)、 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等任何一项, 1.随迁子女在山西参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考生网上下载),复印件统一用 A4 纸复印(留存), 6.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截止2014年8月31日)以上(含) 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4.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