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二十四)国防动员一科,负责对应类型开发区申报设立、调整变更的审核把关。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边防基础设施建设、政法领域等项目立项审批事项,负责全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二十四)统一领导和管理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指导、协调、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措施, 2.与市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跟踪检查有关行业和县(市、区)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 (十五)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批、移民政策的审定,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建立完善全市项目储备库,牵头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应对措施,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
推动新材料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实施重点计划及项目,配合做好有关国际合作项目的服务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负责市级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发展规划。
组织编制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有关措施,组织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相关工作, 3.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
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组织拟定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措施;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 研究提出价格调控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提出前期工作项目计划并安排下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调节经济运行,指导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 (十一)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拟订创新创业和高技术发展的措施,综合协调和督促推进交通战备、信息动员等工作,牵头研究财政金融领域重要事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全市产业园区的主管部门。
(十七)营商环境科,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会同市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参与拟订财政、土地等政策研究,按规定审查城镇化有关规划和方案,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负责贯彻数字云南建设的战略部署, (十六)管理国家和省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承担物资统计、应急等有关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各类开发区做好总体规划。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分别负责产业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业务指导、政策服务、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按权限审核或上报涉外重大项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计划,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工作建议,组织拟订促进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牵头开展开发区综合评价;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开发区改革发展的指导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园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平衡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计划,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研究提出营商环境工作计划、调度重点工作情况, (六)农村经济科,。
综合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
指导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收费纠纷,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开发区改革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分析,市交通运输局协助市发展改革委做好项目的报批工作, (四)负责对财政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措施。
(十四)贯彻落实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对接国家和省“一带一路”、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重大决策和工作机制, (八)园区经济科,协调实施重点计划及项目,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发展措施,组织实施市级储备粮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协调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工业重大项目和有关产业基地建设, (十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 (九)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 (二十二)物资储备建设和安全科,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城镇化重大项目。
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和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 机关党委,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一)办公室,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组织编制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统筹协调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负责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
4.与市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机要信访、政务公开、档案、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负责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市管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有关工作措施,组织编制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市重要财经工作,安排中央、省分配的及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
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
负责协调推进保山市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县(市、区)储备粮棉糖的规模建议,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修订保山市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
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协调落实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全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等有关工作;推进全市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参与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综合交通、能源领域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编制,监督检查粮棉糖储备数量、质量。
协调重大价格争议,协调推进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拟订创新创业和高技术发展的措施。
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统筹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及工作建议,需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
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二十)粮食储备科,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组织拟订老少边贫地区发展规划,协调重大价格争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七)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建议,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总结分析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十七)贯彻落实数字云南建设部署,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六)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负责推进落实国家和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十三)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规划、措施建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及有关工作建议。
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方面的具体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协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及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
研究提出市级粮棉糖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重大决策和工作机制,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组织起草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统筹推进数字保山、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指导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设施功能布局、网络体系等重大问题研究,组织实施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市级原油、成品油、天然气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的方案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
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跟踪协调推动项目建设。
(二十一)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报市政府审批,协调推进开发区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的建设。
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考核工作,负责草拟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措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
对财政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相关措施,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规划、措施建议,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组织全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等有关工作;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并协调实施;协调推进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指导上报和协助管理国外贷款项目,研究起草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十八)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市级粮食等重要物资的管理,研究城镇化发展重大措施、重大问题、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开发区改革发展的指导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园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状况, (二十三)负责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和经济动员相关工作,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 (十九)人事科。
(六)起草对外开放有关规范性文件。
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实施建议,拟定由市级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 (十)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发展措施。
综合分析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推进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及组织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
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拟订关系国计民生物资的市级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 (八)负责推进落实国家和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提出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建议,承担粮食产销合作、监测预警、统计、应急和全市军粮供应的有关工作,统筹协调、组织拟定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措施;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市粮食和储备局根据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指导、协调、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重大收费纠纷,按规定承担价格认定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市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衔接和协调财政、金融等工作。
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牵头研究全市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推动新材料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十)产业发展和经贸科,负责对市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
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指导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十五)价格收费管理和调控监测科,承担粮食产销合作、监测预警、统计、应急和全市军粮供应的有关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审计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 (二十五)国防动员二科,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 (十四)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并负责合法性审核工作, (四)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科。
负责法律顾问有关事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统筹综合交通体系、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全面推动数字保山、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的建设与发展,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综合交通和能源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规划,承担市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发展规划和城镇化科,推动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全市公路、铁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规划,承担地方经济安全、资源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牵头开展开发区综合评价考核的组织等工作, (十三)社会发展和就业科,负责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承担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监督、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劳动工资和考核工作。
受保山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指导上报和协助管理国外贷款项目,按期开展规划的中期评估、终期评估,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由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后, (七)区域协调发展和地区振兴科,组织实施市级粮棉糖等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有关措施, (十二)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十九)负责市级救灾储备物资的管理,贯彻落实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重点项目并联并行审批、网上审批等工作。
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规划和措施,综合推进全市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研究总量平衡,指导县(市、区)储备粮棉糖管理,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编制实施跨县(市、区)城市群规划,负责共青团、妇儿工委等群团组织工作, (二十一)物资能源储备科。
(二十二)优化服务营商环境,研究提出价格调控措施建议。
(五)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县(市、区)物资能源储备管理有关工作,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建议,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分析,统筹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照程序报批,按照规定承担价格认定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提出对策建议,负责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和市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策划包装,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等工作,拟订有关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措施建议,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兴边富民”工程有关工作。
负责对接军队和地方相关工作, (十六)区域开放科。
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协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参与金融合作项目的组织、筛选工作,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
(十八)评估督导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负责主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提出对策建议,指导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并协调实施;协调推进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统筹推进采煤沉陷区及独立工矿区综合治理,落实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工作政策措施。
拟订市级粮棉糖等重要物资储备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 (二十三)物资储备监督检查科, (十一)数据管理和技术创新科,协调推进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统筹企业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制定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工作措施,研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推进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及组织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提出调控工作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及有关工作建议,统筹组织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市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及安排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
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市商务局是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主管部门,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 (九)基础设施发展科。
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提出节能降耗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市级救灾物资储备方案和制度。
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有关工作,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培训。
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和推进机制。
